杜少平故意杀人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4 of 7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D%9C%E5%B0%91%E5%B... 5、2012年1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杜少平因与女朋友姚某某的感情问题而怪罪于蒲某某,将在湖南 省新晃县县城一夜宵店内与姚某某一起吃夜宵的蒲某某打了一耳光,在现场的蒲某某之兄被害人蒲 某见状与杜少平发生扭打。杜少平因在扭打中处于劣势,认为丢了面子,准备多根木棒并纠集杨 华、杨松、王红、姚才林、杨澄等人欲实施报复。为确定蒲某行踪,杜少平指使、安排杨华、杨松 负责蹲守、跟踪蒲某。同年12月1日前后,杨华、杨松确定蒲某夫妻将从新晃县步头降苗族乡乘坐中 巴车前往新晃县县城后,杜少平与王红、姚才林、杨澄等人驾车在新晃县原兴隆镇建新村板坡芽组 (现晃州镇塘洞村板坡芽组)晃凉公路段一弯道处将蒲某夫妻乘坐的中巴车截停。杨华、杨松等人 强行将蒲某夫妻拉下车,数人围住蒲某辱骂、威胁,并将蒲某带至新晃县原兴隆镇石马溪山庄。其 间,杜少平等人对蒲某威胁、恐吓并索要赔偿。后经人向杜少平说情、协调,蒲某被迫向杜少平赔 礼道歉并赔偿1000余元后才得以离开。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证人蒲某某、黄某、向某某等的证言,被害 人蒲某的陈述,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同案被告人姚才林、王红、杨华、杨松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被告人杜少平亦供认。足以认定。 6、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杜少平得知欠其高利贷的张某甲在湖南省新晃县凉伞镇×××村××××水厂 有股金,便要求水厂老板被害人杨某甲将张某甲出资的股金退给自己。同年4月的一天,杜少平纠集 姚才林及王某、张某乙、杨某乙等人驾车将张某甲、潘某某夫妻带至××××水厂找杨某甲退股金。杜 少平得知杨某甲已将张某甲的股金退还给潘某某后,便向杨某甲索要加油、吃饭等费用。杨某甲因 恐惧杜少平等人而被迫付给杜少平3000元。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收条,证人张某甲、潘某某、张某乙等的证 言,被害人杨某甲的陈述,同案被告人姚才林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杜少平亦供认。足以认 定。7、2018年11月,被害人石某从被告人江少军在湖南省新晃县××镇的钢材店购买217262元的建 材,未按约付款,江少军便请被告人杜少平帮忙催收。2019年1月,江少军、杜少平在江少军店内以 提高建材单价的方式逼迫石某出具了欠货款231589元的欠条。此后江少军、杜少平多次采取辱骂、 威胁的方式找石某逼债,石某于同年1月31日通过微信转给江少军2万元,但江少军并未将该2万元从 总货款中扣除。同年2月初的一天晚上,杜少平、江少军纠集杨澄、成珊、杨天豪等人在新晃县步行 街×××茶楼内再次采取辱骂、威胁、恐吓的方式逼迫石某还钱。同年2月4日,石某被迫重新向江少 军出具欠货款27.7212万元的欠条。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江西环城瓦业订单复印件、欠条,证人吴某 某的证言,被害人石某的陈述,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微信转账记录截图照片、微信内容截图,同 案被告人江少军、成珊、杨天豪、杨澄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杜少平亦供认。足以认定。 (三)关于非法拘禁事实 1、2008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杜少平为找被害人吴某甲催收高利贷借款,纠集姚才林、刘某某、 姚某某(已殁)等人将吴某某拘禁在湖南省新晃县原××大酒店二楼休闲中心房间内五六个小时。后 经吴某乙担保,杜少平才允许吴某甲离开。几天后,杜少平纠集姚才林、刘某某、姚某某等人再次 将吴某甲拘禁在原××大酒店二楼休闲中心房间内,对吴某甲进行辱骂、殴打。次日18时许,吴某甲 的父亲吴某丙向杜少平承诺先偿还部分欠款后,杜少平才允许吴某甲离开。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证人吴某丙、吴某乙、杨某某等的证言,被 害人吴某甲的陈述,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同案被告人姚才林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杜少平亦 供认。足以认定。 26/02/202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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