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人张仲凯、徐扬,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京三分检公诉刑诉
[202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文斌犯故意杀人罪,于
2020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派
检察员李凯、邬娟、检察官助理陈晨、李峰出庭支持公
诉。被告人孙文斌及其指定辩护人张仲凯、徐扬到庭参
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定,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孙文斌因其母孙某1(95岁)在家中不能正常进
食,于2019年12月4日与家人一起通过999急救车将其母
送至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医院。在该医院急诊科就医
期间,被告人孙文斌不配合并多次拒绝医院根据病情对
其母给予检查和治疗,对首诊医生杨某1(女,殁年51
岁)心怀不满,遂准备尖刀并随身携带,意图实施杀害
行为。被告人孙文斌于2019年12月24日6时许,在该医
院急诊科抢救室内,趁正在值班的杨某1不备,持尖刀
反复切割杨某1颈部,致其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
被害人杨某1符合被他人用锐器反复多次切割颈部,伤
及颈髓、双侧颈动、静脉及神经、肌肉、甲状软骨、气
管、食道,致颈髓横断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孙文斌作案后,公安机关在现场将其抓获。作案
工具尖刀一把已查获并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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