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人辛某1证言证实,2015年3月5日19点到20点间,我和辛龙从金州往大连走,准备去我母
亲那里过节。还没到华南沃尔玛桥下时,在道边的一个路口,辛龙说他有事,他下车走了。凌
晨,辛龙让我去沃尔玛那儿接他,之后我们一起回到盛世闲庭。我的电话是137XX******,辛龙
的电话是136XX******,当天晚上我俩大概通话四五次。最后一次通话是我去接辛龙的时候,问
他到底在哪儿。
3月10日晚上,我听辛某2说张某2跳楼了。因为辛龙被公安机关带走,我怕他有事,所以我
第一次做笔录时说了假话,谎称案发当晚我和辛龙在一起。
2.证人刘某证言证实,2015年3月5日,我和辛龙说好去给我父亲送灯,可是他说工厂有应
酬,不能送我。3月6日凌晨,辛龙和辛某1一起回到盛世闲庭的家里,早上他就走了。
3.辛龙、辛某1的通话记录数据证实,2015年3月5日18:08:30至19:38:32,辛龙的手机
目录
(136XXXX****)与张某2的手机(135XXXX****)的通话情况;证实2015年3月5日23:57:
51至2015年3月6日05:06:42,辛某1的手机(137XXXX****)与辛龙的手机
(136XXXX****)的通话情况;证实辛某1的手机信号基站定位情况(从大连开发区进入市内,
后又从市内返回);证实辛龙的手机信号基站定位情况(2015年3月5日19:38:32,辛龙手机信
号基站定位于甘井子区美域盛景A2区,次日04:46:12,辛龙手机信号基站定位亦于此;期
间,辛龙手机信号基站先后定位于甘井子区美域盛景、甘井子交通队南)。
电子围栏查询数据证实,辛龙、辛某1的手机于2015年3月6日05:27分均通过华北路与千山路
交叉路口电子围栏。
4.辛某1车辆卡口轨迹记录证实,辛某1驾驶×××车辆经过卡口情况:2015年3月5日16:07:
14经过杨屯由南向北卡口;当日19:02:16经过振兴路张耿桥由东向西卡口;当日23:35:39再
次经过振兴路张耿桥由东向西卡口;当日23:47:55经过华北路进城卡口;2015年3月6日06:
50:31经过东北路交华北路由西向东卡口;当日06:52:17经过后盐高速公路由南向北卡口。
5.被告人辛龙供述与辩解,案发晚上6、7点钟,张某2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大概的意思就
是"你要让我一个人过节吗"。这句话触动了我,我觉得晚上应该去陪陪她。晚上7、8点钟,我妹
妹把我送到泉水派出所附近一个丁字路口,我步行到张某2家。我给张某2打电话,让她开门。我
进屋后,张某2坐在餐厅的椅子上,餐桌上有菜、红酒,感觉她好像是喝酒了。张某2开始埋怨
我、骂我,我也骂她几句。张某2先后两次打开煤气,我俩发生争吵及撕扯。我还听到火的声
音,我看到张某2站在厨房门口拦着我,灶台位置火着得挺大,我接了一盆水把火浇灭。然后我
又把张某2往屋里拽,之后我回到客厅沙发上坐着。
我在沙发上坐着期间,张某2前前后后去了好几次卫生间。有一次张某2到卫生间躺在地上,
我强拉硬拽想把她往卧室整。但是张某2不断挣脱而且喊叫,我用手及张某2身上穿的睡衣捂张某
2的嘴,捂了能有两三次,张某2的头左右摇摆想挣脱。我捂了一会,张某2就不喊了。这时张某2
基本上不怎么说话了,偶尔还嘟囔两句。我坐在沙发上,大概3月6日凌晨3、4点左右我把门关死
指导
案例
下楼了。出来后,我给辛某1打电话让她到华南沃尔玛附近接我,给我送回华北路的盛世闲庭。
推荐
张某2死亡这件事,我是2015年3月7日听毕某说的,我觉得她是跳楼自杀。
案例
(四)案发当晚情况、案发现场及被害人死亡���因的证据
1.证人左某(金钥匙开锁公司员工)证言证实,2015年3月6日早上8、9点钟,泉水派出所巡
警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开锁。在泉水A2区53号楼楼下,我看见2单元北侧楼下躺了一个人。警察
让我把2单元9-4的门锁打开。我用手拉了拉门把手,门是关的,没有反锁,是普通的AB锁。我
用滑片将门打开。
選擇目標文字3
連接到段落
連接到實體
取消高亮顯示
新增到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