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廊坊市公安局(1995)廊公技字第210号现场勘查笔录记载:杨长林家位于胜芳镇东风 街振华里1号,西面隔胡同是胜芳邮局。院门位于西南角,门从外面反锁。北房三间一明 两暗,中间为外间屋。 杨山尸体头南脚北俯卧于外屋地上,尸体右手腕部搭放绿色尼龙绳,尸体东侧地上散落 尼龙绳。东南角锅台上有菜刀一把,刀把上沾有血迹。锅台西侧靠锅台斜放洋镐一个, 头部和把上沾有血迹。东屋为住室, 杨雪松尸体头西脚东面朝北呈侧卧位,头抵门槛,手脚被绿色尼龙绳反捆于背后。杨长 林尸体头西南脚东北呈俯卧位,头抵门槛,手脚被绿色尼龙绳反捆于背后,尸体北侧有 黄色日本产石英手表一块。 -11院内靠南侧即南邻北墙根外地上头西北尾东南躺黑色狼狗一条,北房东屋外窗台上有骨 头一块,骨头上面用黑线捆着盛有白色粉末的塑料袋一个。房屋内外有血迹分布。 现场提取洋镐和菜刀各一把、捆尸体绿色尼龙绳一部、黄色日产石英手表一块、骨头一 块、残缺掌纹一枚。 2.廊坊市公安局(1995)廊公技字第205号、206号、207号尸检报告记载: 死者杨长林口腔内塞有白抹布一块;左顶枕部有星芒状创口一处;右枕骨、顶骨向颅缝处开 裂,枕骨左侧及顶骨左侧呈粉碎性骨折;面部有散在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两眼窝青紫;右 眶骨呈粉碎性塌陷骨折;右眼上睑有创口一处,深达肌层;右肩部有创口二处,深达皮下。 死者杨长林系生前被他人以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颅脑损伤致死。 死者杨雪松口腔内塞有白色裤衩一条,唇黏膜青紫,左门齿脱落,眼角膜透明,瞳孔散 大等圆,结合膜有出血点;右面部有创口一处,右顶前有创口一处,顶枕部有创口一处, 上述创口均创缘不整,创周有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深达皮下;右面部有创口一处,创缘 不整,创壁间有组织;下唇右下有创口二处,创缘不整,深达肌层;右眼窝青紫。 死者杨雪松系生前被他人以异物堵塞呼吸道造成机械性窒息致死。死者杨山口腔内塞有 花手帕一块,鼻腔内有血迹,两耳廓青紫肿胀,左耳腔内有血液外溢;左颞近耳根部塌陷; 左颞骨、左顶骨外下缘及枕骨左侧均呈粉碎性塌陷骨折;右眼窝青紫肿胀。死者杨山系生 前被他人以锐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颅脑损伤致死。 -123.被害人张金平2001年11月18日陈述:1995年11月29日18时许,其离家到附近小吃 部要狗食,返回家时院门未推开,便叫儿子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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