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物证检验报告、尸体检验报 告、现场勘查笔录和呼格吉勒图的供述等。 一审判决对公诉机关提出的关于被告人呼格吉勒图 在公共场所采取暴力手段猥亵妇女并扼颈致杨某某窒息 死亡,应依法予以严惩的意见,予以支持;对呼格吉勒 图辩护人提出的呼格吉勒图认罪态度好等辩护意见,不 予采纳;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对呼格吉勒图数罪并 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 理等为由,提出上诉。 本院二审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与一审判决一致。 对呼格吉勒图提出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 诉,维持并核准原判。 再审中,申诉人李某某、尚某某请求尽快公平公正 对本案作出判决。 辩护人提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呼格 吉勒图无罪的辩护意见。主要理由:1、杨某某去往案 发现场的时间和呼格吉勒图具有的作案时间存在无法合 理排除的矛盾,不符合逻辑。2、呼格吉勒图对实施犯 罪行为的手段、情节等有关供述,细节��断变化,难以 确定,存在无法合理排除的矛盾。没有直接的书证、物 证、检验鉴定等证据证实呼格吉勒图作案。认定杨某某 因呼格吉勒图扼颈致窒息死亡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呼格吉勒图关于杨某某衣着、体貌、口音特征的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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