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國家- 最新死刑狀態
- 保留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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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在2024年9月20日就【死刑釋憲案】宣判113年憲判字第8號,認為故意殺人罪及故意殺人結合之罪,當中以死刑作為最重本刑部分,並未違反台灣憲法,但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且其刑事訴訟程序須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憲法法庭的判決對於37位死刑犯(亦為當時憲法訴訟的聲請人)來說,無疑創造了得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的契機;然而,憲法法庭的判決,對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來說,實為一大阻礙,代表近年內難以再有機會透過司法權宣告死刑違憲的方式來廢除死刑。 此外,從台灣的政治現況來看,在憲法法庭做出死刑合憲的判決後,國民黨立法委員以及部分媒體即操弄民眾情緒,訛傳台灣已進入「實質廢死」狀態。立法院甚至於2025年提出「反廢死公投」,要民眾公投是否同意「合議庭法官須經一致決才能判死刑」,所幸並未成案。 從宣判後一年來的發展來看,憲法法庭的判決的影響深遠,造成台灣的司法權、立法權、行政權等,以死刑在台灣尚合憲為由,而更消極地採取廢除死刑的必要措施,包含符合兩公約本文、一般性意見、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而逐步廢除死刑的行動。
- 國家地理位置
緯度: 23.6978
經度: 120.9605
- 國家地理位置
- 所在地區
- 東亞
- 貢獻組織列表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台灣)
- 貢獻組織標誌

- 提供的案件類型
"上傳到資料庫中的台灣案例,均為具有標竿性法律爭點或見解之案例,且被告曾經被判處死刑,而後經改判為無期徒刑定讞。 此外,此些案例的判決書,均可以在台灣公開的司法院判決書系統中查詢。"
- 貢獻組織的可信度
長期參與人權運動、司法改革及死刑冤案救援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等團體,眼見來不及為冤死的江國慶和盧正平反,更有感於為救援蘇建和案、徐自強案當事人與死神拔河的急迫感,決定除了個案救援,更應該從制度上改革,才能避免無辜的人民繼續枉死,阻止國家繼續使用死刑這個暴力手段,因此在2003年邀集更多團體和個人,成立以推動廢除死刑為終極目標的民間聯盟,成立之初以「替代死刑聯盟」為名,後於2006年更名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期許有一天台灣能夠成為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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