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桶,該淺藍色鐵桶裝的亦為同年6月間,陳○○另行拿2包用 塑膠袋裝的醫療廢棄物,其一直沒時間代為丟棄,賴○○就 向其提議可以裝在鐵桶內順路於前往臺東之沿途棄置,但一 方面因7月12日當天沒有去成臺東,另一方面賴○○把鐵桶 的蓋子裝錯,故從古坑返回住家時,其發現車內之鐵桶蓋子 掀開了,才請家裡的外勞幫忙把蓋子蓋緊,隨後再找己○○ 一起棄置淺藍色裝有醫療廢棄物之鐵桶;警方帶同己○○前 往中橫公路找尋時,依己○○指認之地點根本沒有任何發 現,嗣後警方為何竟在與其丟棄淺藍色鐵桶距離1、2千公尺 遠之處發現裝有賴○○屍體之鐵桶,令人不解;至於該休旅 車係因甚為耗油,遂加以出售,並非湮滅證據之舉云云。惟 查: ㈠本案查獲經過: ⒈藍色鐵桶(內有被害人賴○○屍體;於104年9月26日下午3 時50分許尋獲)部分:被害人賴○○之家屬發覺其自104年7 月12日外出後未返家,去向不明,乃於同年7月14日報警協 尋,嗣為警查訪約詢相關人士並調閱相關監視錄影畫面等 後,認被告戊○○涉有重嫌,乃於104年9月25日在臺南市○ 鎮區○○000號之3房屋旁之鴿舍內查獲藏匿多時之被告。復 而於104年9月26日下午3時50分許,在花蓮縣○○鄉台8線11 9K處路旁駁坎下方草叢內,尋獲裝有賴○○屍體之藍色鐵桶 1個等情,有被害人賴○○之失蹤人口系統—資料報表、受 (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警卷一第175、176頁)、第 四分局偵查報告(偵卷四第21至24頁)、查獲被告戊○○地 點之現場照片、空拍照片(他卷二第119頁、第124至126 頁)、查獲藍色鐵桶之現場照片(偵卷三第75至79頁、偵卷 四第76至85頁)可憑。 ⒉綠色鐵桶(內有被害人陳○○屍體;於104年10月5日上午11 時20分許尋獲)部分:於104年10月5日上午11時20分許,經 正在台8線119.2K路段從事路標清理之人員徐○○,適因清 洗機油料用罄熄火��在路旁等候同事前來補充油料之際,發 第十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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